本刊使用 AI 產生部分報導的初稿。這一頁說明 AI 做什麼、不做什麼、為什麼文章上不逐篇標示,以及在沒有標示的情況下,還有什麼東西擋著。
AI 做什麼
- 從已入庫的一手素材產生初稿。事實與引語都必須來自素材本身。
- 判斷一則公告值不值得寫成報導,把大量例行公告壓成人看得完的量。
AI 不做什麼
- 不決定發布。AI 起草的文章在沒有具名審核人時無法進入已發布狀態。
- 不生成引語。引號裡的每一句都要在原始素材裡找到逐字對應,否則整篇草稿作廢重來。
- 不生成新聞照片。
- 不決定授權。一份素材適用哪一份授權由來源設定決定,模型碰不到那個欄位。
- 不直接對外。AI 產出的是草稿,讀者看到的是編輯查證、改寫後的版本。
「一定有人審」為什麼是保證而不是承諾
三層,任何一層單獨都足以擋下來:
- 自動化排程只會產生草稿。它以沒有身分的方式執行,寫不進審核人,也就發布不了。
- 編輯後台在存檔前檢查:AI 起草、要轉為已發布、卻沒有指定審核人時,直接擋下並說明原因。
- 資料庫本身有一道約束:「已發布 + 有產生模型 + 沒有審核人」這個組合寫不進去。繞過應用程式直接下 SQL 也一樣。
依據是歐盟人工智慧法第 50 條第 4 項:以告知公眾為目的發布的 AI 生成文本必須揭露,但若內容經過人工審核或編輯控制,且有一位具名的自然人或法人承擔發布的編輯責任,則可免除。歐盟執委會明確排除「表面的、純形式或程序性的檢查」—— 所以審核人必須是有權退稿的人,不是按確認鍵的人。
台灣方面,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《廣電媒體製播新聞應用AI指引》(2026 年 6 月 10 日)要求應用 AI 製播新聞必須落實人工審核機制,且揭露標示應明顯可辨識、須全程標示。該指引的規範對象是廣電媒體,本刊不在適用範圍內;列在這裡是因為它是本地最明確的參照點。照它的標準,本刊做到了人工審核,沒有做到逐篇標示 —— 下一段說明那是什麼取捨。
為什麼文章上不逐篇標示
本刊的報導一律以編輯的名義署名發布,文章頁與列表卡片上都不標註 AI。這是發行人的決定。寫在這裡,是為了讓你知道它是一個決定 —— 不要因為某一篇沒有標籤,就推論那一篇沒有用到 AI。
理由是我們認為「誰負責」比「初稿誰打的」更值得放在文章上。署名的那個人查證過、改寫過,也承擔錯了要更正的責任(見 更正政策)。而署名是可以驗證的:作者頁列出他的全部報導,錯一次就跟著他。
這個取捨的代價要說清楚:你在單篇文章上分辨不出哪幾篇的初稿是 AI 寫的。揭露因此發生在刊物層級,也就是這一頁。如果你認為逐篇標示才算數,那是合理的立場,請走 意見回饋 告訴我們。
沒有拿掉的是紀錄:每一篇的 AI 參與程度、使用的模型、提示版本與審核人都照常寫進資料庫,而且每一次變動都進版本紀錄。差別只在於那些欄位不渲染到頁面上。
模型
使用的模型與提示版本逐篇記錄在後台,連同產生時間與用量。模型會更換,所以這一頁不列型號;需要回答「那天用的是哪一版」時,紀錄查得到。
這一頁會不會被拿掉
不會。它是本站首頁對外宣告的透明度項目之一,系統不允許把它從導覽中移除 —— 宣告了卻連不到,比不宣告更糟。
內容則是改過的:文章上的逐篇標示在 2026 年 9 月移除,這一頁在同一次改動裡一起改成現在的說法。這段話留著,是要讓你知道這裡曾經寫過別的。
對我們使用 AI 的方式有意見,請走意見回饋。